王规论中虽宣说,一切怨敌全消灭,
应如拔出毒树根,然爱如子待如父。
在国王的教规论典中虽有宣说:对于一切怨敌都应象拔出毒树之根一样完全、彻底地消灭。但佛陀却教导弟子:于一切众生都应如慈爱子女和尊敬父母般地对待。
“王规论”又名《王典》或《国王修身论》,是一部国王必学的古典,也即是国王修身养性处理世法的指南。王规论中明确地指出:凡与国王作对的怨敌都要完全、彻底地消灭,不管采用什么方法,该罚则罚,该囚禁则囚禁,该打则打,该杀则杀,毫不留情,就象铲除毒树要连根拔一样,以绝后患永远不给其再生的机会。正如世人所言“斩草除根”,历代一些国王在惩治其怨敌时往往是诛连九族。明朝大史学家方孝孺,秉笔直书,罪罪恶恶,因为他将明朝的黑暗朝政一字不漏毫无含糊地记入史册,便被诛杀十族(加老师一族)。然而以佛法治国的君主对怨敌则不能杀,也不能用恶劣的手段进行镇压,凡是发了菩提心的佛子,对待怨敌的态度应是爱如子、敬如父。也就是说我们对待自己的子女是如何慈爱的,对待父母又是如何敬重的,那么对待怨敌也应如是。如圣者无著贤菩萨所说“吾以如子护养人,彼若视我如怨仇,犹如母对重病儿,倍悲悯是佛子行。”这样也许有人会疑问:“此处要爱如子,那与前面说的国王可以制裁自己的怨敌,两者难道不相违吗?”不相违!因为即使制裁怨敌也是以菩提心为基础,正如慈父为使儿女改正错误而采取一些威猛的手段一样,没有嗔恨心与报复心。同样做为仁慈的君王为了国家的安定,也不得不使用一些刑罚惩治恶人,关键的一点即是须以菩提心为基础,以善巧的方法令劣者弃恶从善,但绝不可动用酷刑或是杀害众生。如法王松赞干布在其一生中从未残害、杀戮一个众生。一般的人在对待怨敌的时候都会夺口而出“以法规制裁”,这便违背了佛陀的教义,作为大乘佛子应慈爱一切众生,观一切众生为父母,故很少有怨敌。因为菩萨不伤害任何一个众生,所以不会有被害的果报,但为了圆满忍辱度,菩萨欢喜怨敌做违害。寂天菩萨在其不朽名著《入菩萨行论》中这样称赞怨敌:“世间乞者众,忍缘敌害稀。若不外施怨,必无为害者。故敌极难得,如宝现贫舍;能助菩提行,故当喜自敌。敌我共成忍,故此安忍果,首当奉献彼,因敌是忍缘。”对待怨敌如果能按照经论中所说的那样去行持,就能很快圆满忍辱度。
专为厉求私利者,谁肯与彼交为友,
农夫勤耕田地中,难以成长余杂草。
专为自己打算求取私利的人,谁愿意与他结成朋友呢?在农夫辛勤耕耘的田地中,别的杂草是难以成长的。
生生世世修习菩萨行的人,因发心和串习之力,其所作所为都是为了利益众生,有的甚至牺牲自己来成办别人的利益,这些便是高贵的大乘佛子之行为。但有的人生就一副自私自利的性格,不为众生安乐而奋发却专门励求私利,往往自以为是,认为自己了不起而瞧不起别人,凡事皆把“我”放在第一位。比如乘坐汽车,仅仅因为座位,自私者便会展开一场激烈的唇枪舌战,“这是我的座位,你往那边挪一下嘛,挤死了”,“这个座位不好,我要换一个”,“我要靠在窗口边”,“后面太巅,我要坐前面”……。你如果满足了他的要求,他也不会感激,因为他认为那是“应该的”。如果你没有按他的意思去办,或者动作稍慢了一点,也许挖苦、讽刺甚至破口大骂便如急风暴雨般涌来,让你不得喘息。所以跟这样的人结交为友,实在是件非常痛苦的事。佛陀住世时,有一贫者私利心极强,看到什么皆欲据为己有,张口闭口全是“给我”,别人都讨厌他,谁也不愿与他交友。一次他看见一位长者为佛陀供养了上妙饮食,便毫不客气地向佛陀伸手:“给我。”佛了知他生生世世皆说“给我”而轮转苦海,感受痛苦,为对治其私利心,佛告之:“你若说‘我不要’,我便将此美食尽数赐给你。”
在大乘佛教中,对于自私自利的言行从来都是严厉破斥和遣责的,发菩提心最主要的便是利益他人,如果碰到事情老说“我我我……”那肯定是不行的。就世间的道德规范来说也是提倡、赞美“助人为乐”的风尚,曾经还有人提出“人人谓我,我为人人”的口号,这些都是私利者应学的善规。作为一个佛门弟子,如果不舍弃自私自利的发心言行,就会被世间善士耻笑,如此又怎么配称为“佛子”或“菩萨”呢?如若做一次社会调查“谁愿意与自私心强的人交友”,那肯定是走遍天涯海角也难觅“知音”,就算有也必定是他的同类——自私自利者,而且犹如昼间星辰一样稀少。如同农夫辛勤地耕种庄稼,施肥浇灌,清除杂草,扶植麦子、青稞、谷子等农作物茁壮成长,一有杂草便会及时地连根铲除,不给其生长的机会。





